
今天讀到 Neil Gaiman 說,書應該是没有界限的,不需要在開心閱讀和對你有好處的書之間畫上界線,應該是站在喜歡的書那邊就好,作家就是有一種可以把你的想法具體化的本事,雖然我腦子裡存在著這樣的道理,可是我卻捕捉不到語詞來具體化它。
所以,你可以喜歡各種各類的書,它們是不需要被區分的,不是閱讀對你有好處的書就不享受,也不是閱讀文學和閱讀漫畫有差別,而是你喜歡的書代表了一切。我非常喜歡閱讀對我有好處的書,我並不常閱讀小說,我偏愛某類的書,像是傳記、非文學類的,這些都算是對我有好處的書,但這不代表我不享受我的閱讀,事實上我非常享受,就像讀到Neil Gaiman這樣說時,我感到非常開心。
另外,也不是你讀藝術的書、艱澀的書就顯得特別不一樣,當你太自以為是的看待閱讀漫畫的人,你更要仔細看待自己的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