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當有人問,你喜歡什麼?很多時候是這些答案,「我不知道我喜歡什麼。」、「我不確定我是不是真的喜歡。」、「可能是… 」、「我没有很喜歡的東西。」、「我只知道我不喜歡什麼,我不知道我喜歡什麼。」,我發現我們對自己的喜歡都太過苛求,到底要什麼程度的喜歡才得以被稱為呢?像著魔那般?瘋狂?
我突然了解,就算我對某個東西只有一點點的喜歡,今年開始我都叫它喜歡,如果你問我,我喜歡什麼,我現在可以告訴你二十種或者更多「我喜歡走路、我喜歡畫畫、我喜歡拼貼、我喜歡佈置、我喜歡閱讀、我喜歡拍照,還有太多了,我都喜歡。」